竞 赛 规 程
一、日期、地点
2007年7月14-16日,深圳体育馆
二 、主办单位:深圳市体育总会
承办单位:深圳市体育服务有限公司
深圳市社会体育培训中心
深圳市猎豹文化体育策划有限公司
三、参加对象:
国内外各武术团体、学校、组织及个人
四、竞赛项目
(一)拳术
(二)器械
拳术按内家拳(形意、太极、八卦)、外家拳编组,器械按长、短、双、杂分别编组。凡每一拳种、器械不足5人时均集中编为其它拳种、器械类
(三)对练
(四)集体项目
五、竞赛办法
每个参赛队最多报集体项目2项(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报名和比赛),每项参赛人数8-16人
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每人最多可报4个单项(拳术、器械任选,同一类拳术不能重复报名和比赛),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
(三)个人竞赛项目年龄分组
1、A组(少儿组):16周岁以下(含16周岁);
2、B组(青年组):17-29周岁;
3、C组(成年组):30-44周岁;
4、D组(中年组):45-55周岁
5、E组(老年乙组):56-65周岁;
6、F组(老年甲组):66周岁以上(含66周岁)
注:报名不足5人的组别,并入上一组别
(四)集体项目年龄分组
A组(幼儿组):6岁以下(包括6岁);
2、B组(少儿组):7-11周岁;
3、C组(少年组):11-16周岁;
4、D组(成人组):17周岁以上(含17周岁)
六、参赛费:
(一) 经费
报名费:
国内:100元人民币/人; ② 港、澳、台地区:150元港币/人;
③ 国外:150元美金/人。(注:凡参赛人员均须交纳报名费)
项目费(每报一项):
单 项:① 国内:50元人民币/人; ② 港、澳、台地区:200元港币/人;
③ 国外:100元美金/人。
集体项目:① 国内:50元人民币/人; ② 港、澳、台地区:800元港币;
③ 国外:400元美金。
注 明:国内幼儿组:参赛费100元/人
其它食宿、交通费用自理
(二) 报名方法
地址:深圳市嘉宾西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A座8楼
电话:0755-81173468 82136467
传真:0755-82136459 邮箱:hhgz0012005@126.com
联系人:杨先生
七、相关要求
(一)比赛采用中国武协于2006年审定的《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试行办法》
(二)比赛时间
1、拳术和器械套路不超过1分30秒
2、太极拳不超过6分钟,太极器械不超过4分钟
3、集体项目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,可以配乐(自备CD、音乐磁带)
参赛运动员必须如实按实际年龄填写报名表,如有发现虚报年龄者,比赛成绩一律无效,并在大赛中通报批评
参赛运动员须自行办理大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八、奖励办法
(一)本次大赛设武术全能冠军争夺,各组全能冠军颁发奖金一千元及证书(每组参赛人数少于6人不予评奖)。分男女设如下组别:
A组16周岁以下(包括16周岁),须报满拳术、短器械、长器械三项
B组17周岁以上(包括17周岁),须报满拳术、短器械、长器械、对练四项
(二)其它均按男女年龄组分别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并颁发奖牌与证书
(三)集体项目设金杯、银杯、铜杯并颁发奖杯与证书
(四)大赛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、“最佳组织奖”、“最佳表演奖” 、“优秀教练员奖”
(五)本次比赛各男女组别得分排名第一者,可优先由本次赛事组织单位选派往香港、澳门、台湾、加拿大等地进行武术活动交流。
九、仲裁委员、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。
十、报名和报到
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 2007年7月2日止
报到时间:2007年7月13日(北京时间23:00)
报到地点:深圳市社会体育培训中心
(深圳市嘉宾西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A座8楼)
十一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“2007第二届深圳(国际)武术公开赛暨群众性体育展示会”筹备委员会
(深圳市嘉宾西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A座8楼)
2、电 话:0755—81173468 82136467
3、传 真:0755—82136459
4、联 系 人:杨先生
十二、未尽事宜、另行通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