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 稍
於论身之外,而进论四梢。夫四梢者,身之余褚也;言身者初不及此,言气者 亦所罕闻,然捶以由
内而发外,气本诸身而发稍,气之为用,不本诸身,则虚 而不实;不行於稍,则实而仍虚?;稍亦可弗讲
乎!若手指足特论身之稍耳!而未及稍之稍也。四稍惟何?发其一也,夫发之所系,不列於五行,无关於四
体,是无足论矣,然发为血之梢,血为气之海,纵不本诸发而论气,要不可虽乎 血以生气;不虽乎血,即不
得不兼乎发,发于骞冢 易阋印R?舌为肉之梢,而肉为气之仁,气不能行诸肉之梢,即气无以充其气之量,
故必舌欲催齿,而肉梢足矣。至於骨梢者,齿也,筋梢者,指甲也,气生於骨而联於筋,不及乎齿,即不及乎
骨之梢,不及乎指甲,即不及乎筋之梢,而欲足尔者,要 非齿欲斯筋,甲欲透骨不能也。果能如此,则四梢
足矣。四梢足,而气自足矣,岂复有虚而不宜,实而仍虚之弊乎!
补 充:
发为血之稍
舌为肉之稍
齿为骨之稍
甲为筋之稍
(魏勰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