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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论 理
夫物,散必有统,分必有合,天地间四面八方,纷纷者各有所属,千头万绪, 攘攘者自有其源。要论盖一本可散为万殊,而万殊咸归於一本,拳术之学,亦不外此公例。夫太极拳者,千变万化,无往非劲,势虽不侔,而劲归於一,夫所谓 一者,自顶至足,内有脏俯筋骨,外有肌肤皮肉,四肢百骸相联而为一者也。 破之而不开,撞之而不散,上欲动而下自随之,下欲动而上自领之,上下动而 中部应之,中部动而上下和之,内外相连,前後相需,所谓一以贯之者,其斯 之谓欤!而要非勉强以致之,袭焉而为之也。当时而动,如龙如虎,出乎而尔, 急加电闪。当时而静,寂然湛然,居其所而稳如山岳。且静无不静,表里上下 全无参差牵挂之意,动无不动,前後左右均无游疑抽扯之形,洵乎若水之就下, 沛然莫能御之也。若火机之内攻,发之而不及掩耳。不暇思索,不烦拟议,诚 不期然而己然。盖劲以积日而有益,工以久练而後成,观圣门一贯之学,必俟 多闻强识,格物致知,力能有功,是知事无难易,功惟自进,不可躐等,不可 急就,按步就序,循次渐进,夫而後百骸筋节,自相贯通,上下表里,不难联 络,庶乎散者统之,分者合之,四肢百骸总归於一气矣。
第二论 气
天地间未有一往而不返者,亦未常有直而无曲者矣;盖物有对待,势有回还, 古今不易之理也。常有世之论捶者,而兼论气者矣。夫主於一,何分为二?所 谓二者,即呼吸也,呼吸即阴阳也。捶不能无动静,气不能无呼吸。呼则为阳, 吸则为阴,上升为阳,下降为阴,阳气上升而为阳,阳气下行而为阴,阴气上 升即为阳,阴气下行仍为阴,此阴阳之所以分也。何谓清浊?升而上者为清, 降而下者为浊,清者为阳,浊者为阴,然分而言之为阴阳,浑而言之统为气。 气不能无阴阳,即所谓人不能无动静,鼻不能无呼吸,口不能无出入,而所以 为对待迥还之理也。然则气分为二,而贯於一,有志於是途者,甚勿以是为拘 拘焉耳。
第三论 三节
夫气本诸身,而身节部甚繁,若逐节论之,则有远乎拳术之宗旨,惟分为三节 而论,可谓得其截法:三节上、中、下,或根、中、梢也。以一身言之;头为 上节,胸为中节,腿为下节。以头面言之,额为上节,鼻为中节,口为下节以 中身言之,胸为上节,腹为中节,丹田为下节。以腿言之,膀为根节,膝为中节,足为梢节。以臂言之,膊为根节,肘为中节,手为梢节。以手言之,腕为 根节,掌为中节,指为梢节。观於此,而足不必论矣。然则自顶至足,莫不各 有三节也,要之,既莫非三节之所,即莫非著意之处,盖上节不明,无依无宗, 中节不明,满腔是空,下节不明,颠覆必生。由此观之,身三节部,岂可忽也? 至於气之发动,要从梢节起,中节随,根节催之而已。此固分而言之;若合而 言之,则上自头顶,下至足底,四肢百骸,总为一节,夫何为三节之有哉!又 何三节中之各有三节云乎哉!
第四论 四梢
於论身之外,而进论四梢。夫四梢者,身之余褚也;言身者初不及此,言气者 亦所罕闻,然捶以由内而发外,气本诸身而发梢,气之为用,不本诸身,则虚 而不实;不行於梢,则实而仍虚?若手指足特论身之梢耳! 而未及梢之梢也。四梢惟何?发其一也,夫发之所系,不列於五行,无关於四 体,是无足论矣,然发为血之梢,血为气之海,纵不本诸发而论气,要不可虽 乎血以生气;不虽乎血,即不得不兼乎发,为肉之梢,而肉为气之仁,气不能行诸肉之梢,即气无以充其气之量,故必舌欲催 齿,而肉梢足矣。至於骨梢者,齿也,筋梢者,指甲也,气生於骨而联於筋, 不及乎齿,即不及乎骨之梢,不及乎指甲,即不及乎筋之梢,而欲足尔者,要 非齿欲斯筋,甲欲透骨不能也。果能如此,则四梢足矣。四梢足,而气自足矣, 岂复有虚而不宜,实而仍虚之弊乎!
第五论 五脏
夫捶以言势,势以言气,人得五脏以成形,即由五脏而生气,五脏实为性命之 源,生气之本,而名为心,肝,脾,肺,肾也。心属火,而有炎上之象。肝属木, 而有曲直之形。脾属土,而有敦厚之势,肺属金,而有从革之能。肾属水,而 有润下之功。此及五脏之义而犹准之於气,皆有所配合焉。凡世之讲拳术者, 要不能离乎斯也。其在於内胸廊为肺经之位,而肺为五脏之华;盖故肺经动 , 而诸脏不能不动也。两乳之中为心,而肺抱护之。肺之下膈之上,心经之位也 。心为君,心火动,而相火无不奉命焉;而两乳之下,右为肝,左为脾,背之 十四骨节为肾,至於腰为两背之本位,而为先天之第一,又为诸脏之根源;故 肾足,则金木,水,火,土,无不各显生机焉。此论五脏之部位也。然五脏之 存乎内者,各有定位,而见於身者,亦有专属,但地位甚多,难以尽述,大约 身之所系,中者属心,窝者属肺,骨之露处属肾,筋之联处属肝,肉之厚处属 碑,想其意,心如猛,肝如箭,脾之力大甚无穷,肺经之位最灵变,肾气之动 快如风,是在当局者自为体验,而非笔墨所能尽罄者也。
第六论 三合
五脏既明,再论三合,夫所谓三合者,心与意合,气与力合,筋与骨合,内三 台也。手与足合,肘与膝合,肩与膀合,外三合也。若以左手与右足相合,左 肘与右膝相合,左肩与右膀相合,右肩与左亦然。以头与手合,手与身合,身 与步合,孰非外合。心与目合,肝与筋合,脾与肉合,肺与身合,肾与骨合, 执非内合。然此特从变而言之也。总之。一动而无不动,一合而无不合,五脏 百骸悉在其中矣。
第七论 六进
既知三合,犹有六进。夫六进者何也?头为六阳之首,而为周身之主,五官百 骸莫不体此为向背,头不可不进也。手为先锋,根基在膊,膊不进,则手却不 前矣;是膊亦不可不进也。气聚於腕,机关在腰,腰不进则气馁,而不实矣; 此所以腰贵於进者也。意贯周身,运动在步,步不进而意则索然无能为矣;此所以必取其进也。以及上左必进右。上右必进左。共为六进,此六进者,孰非 著力之地欺!要之:未及其进,合周身毫无关动之意,一言其进,统全体全无 抽扯之形,六进之道如是而已。
第八论 身法
夫发手击敌,全赖身法之助,身法维何?纵,横,高,低,进,退,反,侧而 已。纵,则放其势,一往而不返。横,则理其力,开拓而莫阻。高,则扬其身, 而身有增长之意。低,则抑其身,而身有攒促之形。当进则进,弹其力而勇往 直前。当退则退,速其气而回转扶势。至於反身顾後,後即前也。侧顾左右, 左右恶敢当我哉。而要非拘拘焉而为之也。察夫人之强弱,运乎己之机关,有 忽纵而忽横,纵横因势而变迁,不可一概而推。有忽高而忽底,高底随时以转 移,岂可执一而论。时而宜进不可退,退以馁其气。时而宜退,即以退,退以 鼓其进。是进固进也,即退亦实以助其进。若反身顾後。而後不觉其为後。侧 顾左右,而左右不觉其为左右。总之:现在眼,变化在心,而握其要者,则本 诸身。身而前,则四体不命而行矣。身而怯,则百骸莫不冥然而处矣。身法顾 可置而不论乎。
第九论 步法
今夫四肢百骸主於动,而实运以步;步者乃一身之根基,运动之枢纽也。以故 应战,对战,本诸身。而所以为身之砥柱者,莫非步。随机应变在於手。而所 以为手之转移者,又在於步。进退反侧,非步何以作鼓动之机,抑扬伸缩,非 步何以示变化之妙。即谓观察在眼,变化在心,而转变抹角,千变万化,不至 穷迫者,何莫非步之司命,而要非勉强可致之也。动作出於无心,鼓舞出於不 觉,身欲动而步以为之周旋,手将动而步亦早为之催迫,不期然而已然,莫之 驱而若驱,所谓上欲动而下自随之,其斯之谓欤!且步分前後,有定位者,步 也。无定位者,亦步也。如前步进,而後步亦随之,前後自有定位也。若前步 作後步,後步作前步,更以前步作後步之前步,後步作前步之後步,前後亦自 有定位矣。总之:捶以论势而握要者步也。活与不活,在於步,灵与不灵亦在 於步。步之为用大矣哉!
第十论 刚柔
夫拳术之为用,气与势而已矣。然而气有强弱,势分刚柔,气强者取乎势之刚, 气弱者取乎势之柔,刚者以千钧之力而扼百钧,柔者以百钧之力而破千钧,尚 力尚巧,刚柔之所以分也。然刚柔既分,而发用亦自有别,四肢发动,气行谙 外,而内持静重,刚势也。气屯於内,而外现轻和,柔势也。用刚不可无柔, 无柔则还不速。用柔不可无刚,无刚则催逼不捷,刚柔相济,则粘,游,连, 随,腾,闪,折,空,棚,履,挤,捺。无不得其自然矣。刚柔不可偏用,用 武岂可忽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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